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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办〔2016〕34号)文件精神,全省本科高校2016年计划遴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各30个左右。为较好的组织本次申报工作,提前安排,请各单位做好以下暑期安排工作。

1、确立拟申报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成立申报工作小组,指定申报工作小组负责人。

2、认真研读(教高办〔2016〕34号)文件及附件内容要求,尤其是其中遴选指标要求和核心观测点。根据遴选指标和申报文本内容编制申报材料目录,收集汇总原始支撑材料。

3、初步编写编制申报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及材料要求其他内容。实验室管理处将于于9月15日前对申报材进行检查预审,请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安排组织。

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实验教学中心文件包.rar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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