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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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前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保障实验室的安全,杜绝火灾、偷盗、漏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请各学院(部)在9月28日、29日安排自查,具体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及检查总结,各学院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保管检查,继续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重点是检查教师、研究生使用科研实验室安全情况。

二、 对实验室的水、电、门窗及实验室使用的电器加热设施进行严格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学院(部)的机房、多媒体教室、精密贵重仪器在国庆长假期期间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凡国庆长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要向本学院(部)报告备案,备案中要明确使用负责人和通讯电话;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不能离开实验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工作要通知到每一个实验室和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学生。学校综治办将在9月30日对各单位的安全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做好检查的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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