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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初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将集中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全覆盖、重实效。

(一)全面排查化学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化学废弃物排放处置、特种设备安全维护管理,检查实验室水电气暖设施、防火防盗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

(二)检查《西安工程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规定》、《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等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通过专项检查,认真整改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堵塞安全漏洞,建立实验室重点部位危险源巡查监控机制,健全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安全保障管理水平,杜绝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增强全校师生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实施方案的落实,成立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

组 长:吴轩第 樊增禄

成 员:实验室管理处及保卫处相关人员

三、检查整治时间和范围

时间:2015年9月1日至9月18日。

范围:金花、临潼两校区所有学院实验室及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

四、检查整理的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安全卫生责任制度、安全卫生管理责任人落实执行情况;实验室安全巡查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学院教授、研究生、学科科研用实验室安全卫生责任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实验室安全防范、安全应急预案、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定及落实执行情况。

(二)化学品管理

一般性化学品、剧毒、易燃(易燃液体、固体、低闪点易燃液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爆、易制毒药品、强腐蚀性化学品、高压气体保管、领用、盘存记录制度执行情况。

(三)实验室废弃物处理

实验室废弃物(废气、废水、废试剂药品)处置、回收情况。

(四)实验室设备

实验设备、实验用加热设备及特种(辐射、高温、高压力、高功率强电设备仪器)运行、日常检查、维护维修制度执行情况。

(五)实验室安全运行环境

实验室水、电、汽、暖、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学院教授、研究生、学科科研用实验室安全隐患、环境卫生。

五、工作步骤

(一)学院自查整改阶段(9月1日—9月10日)

各学院(部)、各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检查,针对检查整治的重点及主要内容,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要列出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排查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及存在问题,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本单位内部公布。

各学院(部)、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毒害、强腐蚀性盘库清单、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化学品管理责任人、排查问题清单、逐项整改结果、存在问题,于9月10日前报实验室管理处。

(二)学校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检查阶段(9月11日—9月18日)

学校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将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检查自查自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各单位上报的疑难问题进行整治。

六、实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符合各项要求。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学院对自查中查出的问题要逐条记录,对自查出的事故隐患及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并予以实施;对一般性化学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药品、强腐蚀性化学品盘存数量要翔实准确;针对事故隐患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监控,明确落实相关责任人。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这次检查整治工作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弥补当前严重威胁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和管理漏洞,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宣传典型事故案例,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西安工程大学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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