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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年实验室各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及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8月22日办公系统发布的《关于上报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精神,请务必于2015年8月28日12:00前将2016年度以下各项经费的预算报至实验室管理处。

1. 校内实验室建设项目(2016年度急需执行的校内项目,包括工程中心建设项目)

2. 实验室改造经费(2016年计划实施的实验室改造项目)

3. 实验室材料及维修费(2016年度各单位实验运行经费)

说明:校内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格式申报,实验室材料及维修费按照年度预算申报表申报 2016年经费预算.xls ;申报内容要求品目内容和预算价格资金准确;申报单位须同时上报以上三类项目汇总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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