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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假前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保障实验室的安全,杜绝火灾、偷盗、漏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请各学院(部)按照学校综治委(工程大综治字[2014]4号)文件要求,在放假前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学院放假前安排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尤其是临潼校区实验室、教授研究(工作)室要认真检查。严格检查实验室的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情况;严格检查实验使用的电器加热设施;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加强防火、防盗工作;对于计算机、精密贵重仪器及易燃、易爆物品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各学院安排专人,严格检查顶楼实验室,如有漏雨现象,必须对仪器设备采取防护措施。

三、涉及使用化学品的单位,请安排专人对所属实验室进行检查,禁止在实验室内外堆放和丢弃废旧试剂、药品及玻璃器皿,对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品废弃物集中,放假前报实验室管理处及时回收。

四、假期中使用的实验室,由各学院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并报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备案中要明确使用负责人和联络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凡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必须贴封条,实验室管理处将进行抽查。

五、请各学院对在建实验室建设项目,假期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设备接收。对已到货未安装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安放防护措施;暂时存放在室外的须经常抽空查看完好情况。利用假期实施实验室改造装修的单位,请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到现场查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如遇问题及时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工作要通知到每一个实验室和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学生。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各学院实验室状况,对重点部位、重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检查。

七、做好下学期实验教学准备工作,包括实验仪器设备的检修、实验材料计划和准备。

八、实验室管理处安排于7月11日上午,对两校区各学院实验室进行检查。

实验室管理处

20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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