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新学期开始,为了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请做好以下工作:
1. 组织人员对实验室的卫生进行清扫,检查实验材料和仪器设备情况,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2. 各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完成申报材料的修改,于2月28日前交实验室管理处。
3. 报送上学期《实验开出情况》及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书》。
4. 报送上学期实验人员临潼工作补贴。
实验室管理处
201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