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办〔2012〕23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关于启动实施陕西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2〕3号)精神,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细化,项目建设将围绕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方案,突出重点,遴选出省级精品课程(含拟新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省级教学团队、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
各校要围绕本校立项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开展项目建设内容的细化工作,建设工作要注重系统化、集成化,达到建设内容之间的项目支撑和优势互补。
为了便于遴选工作的组织,省教育厅编制了《201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细化及遴选工作指南》,该指南不随文印发,请各高等学校登陆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的“委厅文件”栏目下载。
2012年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细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高等学校按照“重培育、重建设、重质量”的工作思路,及时开展校内建设内容细化及遴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遴选受理单位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各高校在上报材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周 淼 范永斌
联系电话/传真:029-88668916
地 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0月23日
(全文公开)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