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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1号)、《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西工程大实验字[2019]1号)文件安排,201938日,由副校长樊增禄带队,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依次对金花校区协同创新中心、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时尚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临潼校区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理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等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安全隐患重点部位进行了检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

樊校长强调要求,一是各单位要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实验室的安全情况逐一检查、梳理,保证不留漏洞;二是重点完成规章制度以及大型仪器、有安全隐患的仪器的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完善;三是积极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行动,尤其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气瓶气罐等重点安全隐患的整治。

本次检查是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实施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各单位认真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推动各项工作的认真落实。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1945月份将对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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