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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工作会议和《西安工程大学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在全校进行“加强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领导下,检查落实《西安工程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规定》、《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等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彻查危险化学品领用使用管理、化学废气物排放处置、特种设备安全维护管理、实验室水、电、气、暖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制订有效措施给与整改,坚决防止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实验室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重点部位、危险源巡查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形成长效机制,完善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安全工作体系,使学校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杜绝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学校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检查领导小组

本次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安全大检查专项工作由实验室管理处、工程实训中心二个职能处对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中心进行宏观监控,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樊增禄

副组长:武海良 王进美

成 员:高飞 闫炜 樊运清

四、排查治理的重点及主要内容

1、实验室安全制度方面

实验室安全卫生责任制度、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责任人落实执行情况;实验室安全巡查制度制订、执行情况;学院教授、研究生、学科用实验室安全卫生责任制度制订、落实执行情况;实验室安全防范、安全应急预案、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订及落实执行情况。

2、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

化学品购入、领用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库存、领用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常规药品、易燃(易燃液体、固体、低闪点易燃液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爆、易制毒药品、危险化学品(含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高压气体保管使用情况。

3、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方面

实验室废弃物(废气、废水、废试剂药品)处置、回收情况。

4、实验室设备、重点部位方面

实验设备、实验用加热设备及特种(辐射、高温、高压力、高功率强电设备仪器)运行、日常检查、维护维修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重点部位、设备、药品监控检查制度制订及运行管理情况。

5、实验室安全运行环境方面

实验室水、电、汽、暖、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措施;学院教授、研究生、学科用实验室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五、实施步骤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实施步骤如下:

1.学校动员部署阶段(6月29日—6月30日)学校主管部门认真按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指示精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排查工作方案。

2.二级学院自查阶段(7月1日—7月7日)各学院要成立实验室、中心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

3.学校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检查领导小组检查阶段(7月8日—7月15日)针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4.整改阶段(7月16日—10月8日)各学院对学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不能及时整改和无力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整理上报学校,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5.学校验收阶段(10月8日—10月20日)由学校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前期自查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强化考核,查死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一检查,确定重点防范部位,对没按照规定管理的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六、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学校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学校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验室管理处、工程实训中心联合齐抓共管。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学院对自查中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记录,对自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要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加强监控。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学院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明确相关的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4.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

5.严格制度,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学院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系沟通,确保联系渠道和工作信息保持畅通。有关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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