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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自查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发的《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11号)文件精神,教育厅将于近期对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文件另行下发);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把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整体工作中做到安全工作与各类、科研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

二、加强监管

各学院要健全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夯实责任;完善各类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加强各类实验室监管力度,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

三、开展自查

各学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包括以下内容:

1. 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实验室的规范使用和处置情况

3. 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4. 实验室宣传教育情况

5.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排查情况

请各学院对自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于3月30号(周四)之前,将自查报告(含学院实验室基本情况、安全责任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规范使用和处置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和宣传教育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等方面)纸质版上报实验室管理处(临潼校区教学楼C-358),电子档发送邮箱:

cailiaoke@ xpu.edu.cn。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实验室管理处

20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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