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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实验室危险品进一步检查整顿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工程训练中心: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2015年9月25日《关于深入开展易燃易爆物品及特种设备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陕教安〔2015〕7号)文件要求省属高校再次重点排查整治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购买、储存、领用、废弃品处置等台帐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和责任落实情况以及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依照《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要求如下:

1、各学院(各单位)根据自查梳理和学校重点检查汇总通报的问题,总结汇总整改到位情况并上报。

2、再次安排检查化学品储存保管、领用、剩余品台帐记录整改实施记录情况和保管责任落实情况,尤其是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的记录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

3、针对教授、研究生实验室未检查或检查未记录上报化学品存放品种数量的,要求此次进行彻底检查,并上报。

请各单位认真安排做好此项工作,于10月9日前将以上检查总结情况报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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