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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放假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五一”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安排》(西工程大综治字[2014]3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在放假前,做好如下工作:

一、请各学院组织专人,务必于4月28日至29日安排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及实验室使用的电器、加热设施进行严格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二、对本学院(部)的机房、多媒体教室、精密贵重仪器在“五一”期间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危险化学品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存的易燃、易爆品及有毒药品应采取妥善安全保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漏电等工作。

三、加强对教师、研究生使用科研实验室的安全检查。要求教师、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特别要求教师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意识教育。学生因毕业专题、课题研究计划在“五一”期间使用实验室的,由指导教师负责将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实验室在假期使用中,应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验过程中禁止实验人离开,禁止在实验室中使用违章电器,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四、“五一”假期中使用实验室的,由学院汇总并报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备案中要明确使用负责人和联络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

五、校“综治委”将于4月30日对各学院实验室状况进行安全检查。

实验室管理处

20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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