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实验字〔2021〕4号)文件要求,实验室管理处于2021年6月16日对全校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由实验室管理处处长陈永当带队,依次检查了临潼校区和金花校区的所有学院(中心)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陈永当强调各单位要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逐条进行自查梳理,对于符合检查要点的条目,要准备好细致、完善的支撑材料;对于不符合检查要点的条目,应将其列为实验室安全隐患,形成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并按时完成整改。实验室管理处将根据检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单,以督促隐患整改工作实施。
通过此次检查,使各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实验室安全自查的目的和要求,推动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